1. 为便于检索,本作品中所有词条的大标题均使用原语言撰写,中文译名则落入正文中,以文首斜体字进行标识,如:
    • 1905年:Helmholtz Sound Synthesiser [德国]Max Kohl
    • 1905年:马克思·科尔公司的亥姆霍兹合成器(声音合成器)
  2. 标题的格式为“年代:乐器名 [国家]发明人”,多个乐器发明、发明人之间用顿号分隔。
  3. 乐器(音乐作品)名的翻译规则:
    • 优先使用汉语范围内已有的译名,或进行直译;
    • 对于未出现在汉语内的名,参照其成词法(即词根、词缀等),对其进行意译;
    • 对于难以意译的名词,如果乐器(作品)名字中出现发明者的名字,则以“发明人+电子琴/双排键/合成器/电子风琴”等后缀进行标识;
    • 对于名字中含有非英语成分的乐器(作品),参照其母语词义进行翻译。
  4. 人名的翻译、标注规则:
    • 拉丁字母(罗马字母)参照词典的相关译法进行翻译,如果有多个译法,参照人名所在的国家进行取舍;
    • 西里尔字母(常用于俄罗斯等斯拉夫民族地区)将参照词典的相关译法进行翻译;
    • 无法找到相关翻译的名字,将根据它在对应语言中的读法进行音译;
    • 对于原著中已经标注为英语的名字,将尽量根据英文名字,找到其母语名进行标注;拉丁字母进行标注的,如果母语使用斯拉夫字母,则提供斯拉夫字母转写;反之亦然。
  5. 文中对应需要解释的部分,均已脚注方式落在文末,可通过对应语句右上角的角标进行查看,鼠标悬浮[1]这是解释的实例。即可出现对应解释。原著部分括号内太长的语句,将被落为注释;翻译者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的地方,也将进行注释,并标注“译者注”字样。
  6. 文中的引用成分,将使用特殊的引用标记进行标识,如:

“无论是谁,只要他对电子声音起了哪怕一点点的兴趣,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观点:对于音乐来说,还有很多东西是我们从书本上永远学不到的。”

——约尔格·马杰尔

注释

注释
1 这是解释的实例。

发表回复

这个站点使用 Akismet 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你的评论数据如何被处理